首页 > 小说 > 不给养姐捐骨髓,我被送上审判台 > 第3章
八岁那年,我和母亲外出去赶集。
在她为了一件花衬衫和摊主斤斤计较讲价的时候,我悄无声息地被人贩子迷晕了带走。
在画面里,我因为倔强不肯低头,被人贩子用鞭子打的奄奄一息,随后被卖到了偏远山村,成为了一个六十岁老头的老婆。
我抵死不从,被他关在猪圈里和猪一起生活,被关在地下室用泔水浇灌。
在第三天,老头给我灌下了迷药,准备用强,好在我比较幸运,在最后一刻被救了下来。
在见到母亲牵着郭嫣然的手来见我的时候,我沉默了。
母亲小心翼翼,「玲玲,你走之后爸爸妈妈很难过,一直都以泪洗面,医生说领养新的孩子能减轻我们的痛苦……你就当多一个姐姐好不好?」
在我颠沛流离的日子里,母亲领养了郭嫣然作为自己的女儿,把对我的好都弥补到了她的身上。
从那以后,我的日子陷入了地狱。
郭嫣然什么都喜欢和我抢。
她抢我的房间,把我的玩具小熊全部都丢掉,在我进入她房间的时候嚎啕大哭。
「这是妈妈给阿嫣的房间,你不能进来你不允许进来!」
父母起初还会来调解,后来次数多了,郭嫣然再哭的时候,父亲抄起扫帚就打在了我的头上。
「不就一个房间的事情你和她计较什么!让着姐姐不是应该的,我怎么会生出你这种小气的女儿来!」
他们把家里次卧的卫生间改造成了我的房间。
母亲不情不愿,「给,去吧!你的房间!早知道要浪费一个卫生间,你回来干什么!」
我只能抱着我被郭嫣然剪得破破烂烂的玩具小熊,住进了潮湿又腥臭的卫生间改造卧室,每天夜里被楼上的抽水声和渗水声音吵得睡不着觉,在梅雨季节对着不透光的房间和布满霉菌的床发呆。
好在我从来不是个会自怨自艾的人。
我深切地知道自己和那些不幸没有被救出来的人相比已经是幸运的了,所以不能被凡尘琐碎羁绊住脚步。
在被吵得睡不着的日子里,我每天晚上都抱着书本。
有句话叫:「受光于隙见一床,受光于牖见室央。」
我想成为自己的光。
我成绩突飞猛进,一路窜到了年级前三。
但是我差点没上成高中。
小说《不给养姐捐骨髓,我被送上审判台》 第3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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